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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重点航线货车过渡费下月起优惠
文章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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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吨及以上货车下浮10%,集装箱车下浮30%

  记者从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舟山市从6月1日起对十条重点客滚航线特定车型车辆过渡价格按现行价格进行适当下浮,降低岛际物流成本,改善营商环境。

  据介绍,此次实施车辆过渡价格下浮的航线为三江至高亭、鸭蛋山至白峰、六横沙岙至宁波郭巨、沈家湾至泗礁至枸杞、三江至衢山、海丰至鱼山、三江至泗礁、三江至岱山新城至小洋山、三江至秀山、长峙至六横等十条航线,优惠车型为载重量3.6吨及以上的中大型货车(含危险品车)和各型集装箱车。其中,载重量3.6吨及以上的中大型货车(含危险品车)的过渡费用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浮10%,如三江至高亭航线由60元/吨次调整为54元/吨次;各型集装箱车的过渡费用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浮30%,如三江至高亭航线20英尺集装箱车由640元调整为448元、40英尺集装箱由860元调整为602元。

  舟山市发改委和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浮市内重点客滚航线车辆过渡价格的通知》指出,对于已按协议价(含政策性优惠)实行优惠过渡的特定车辆,若协议价低于本次下浮后车辆过渡价格的,可继续按原协议价执行;若协议价高于本次下浮后车辆过渡价格的,按下浮后价格执行。该通知还特别指出,若3.6吨车型所处计费重量区间对应固定价格的,则下浮价格自高一档计费重量区间起实施。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舟山市部分航线对应车辆吨位的计价区段划分有差异,遇到不是以3.6吨车辆为区段分界线的,则从高于3.6吨的下一个计价区段开始实施下浮。例如2.1吨~4吨为一个固定价格区段的,则该区段价格不下浮,从下一个4.1吨起的价格区段开始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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