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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城区 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7月禁行
文章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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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自7月1日起,苏州市将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禁行管控措施,其中,古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行,中环范围内7时至20时禁行。

  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透露,根据苏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解析,移动源污染占比达三成左右,其中机动车尾气污染约占一半以上。

  以南门国控点为例,PM中硝酸盐占比排名第一,氨盐占比排名第三,而机动车尾气则是这两种盐类的主要贡献源,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又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要贡献源。目前,苏州市柴油车约有21万辆,其中国Ⅲ及以下的约有10万辆,氮氧化物污染和PM污染贡献率都很高。

  此次限行、禁行管控是苏州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通告,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内通行。

  “古城区”是指护城河以内区域。每日7:00至20:00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G524、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闭合区域外沿的上述道路和闭合区域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通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本通告规定的限行区域设置交通标志,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通行。通告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限制通行区域设置高排放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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