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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绿色物流区” 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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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为了减少柴油车污染,让城市持续拥有“深圳蓝”,7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在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内(新区)各设置一个“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仅允许电动货车进入,7月16日起正式开展执法。

  据市交警局道管科副科长邹斌介绍,设置“绿色物流区”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轻型柴油车污染大。根据我市2017年机动车排放统计数据分析,轻型柴油货车17万辆,占柴油货车总数的59%;轻型柴油货车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5.5%,但其排放的PM2.5和NOx均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19%。

  深圳交警结合深圳市道路交通排放监测平台,识别深圳市污染高排放片区主要集中在福田中心区、南山科技园、龙岗中心城、罗湖南湖片区、龙华深圳北站片区等,进而在福田中心片区、罗湖人民南片区、南山科技园片区、盐田中心片区、宝安海秀片区、龙岗龙城片区、龙华北站片区、坪山体育中心片区、光明光明广场片区、大鹏葵涌中心片区等十个片区试点设立“绿色物流区”,总面积达(22.33km2),约占全市面积的1.1%左右,全天禁止轻型柴油货车行驶。

  邹斌介绍,考虑深圳为港口物流城市,在达到控制尾气排放目标的同时应尽量降低其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因此“绿色物流区”采取“结合重点、多点开花”模式,控制区域逐渐递推,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另外,轻型车辆的新能源技术较为成熟,可替代性也较强,因此,可以针对性打造‘绿色物流区’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解决轻型柴油货车污染问题。”

  据了解,7月1日至7月15日为“绿色物流区”内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实施过渡期,交警将采取敬告式执法;2018年7月16日起交警正式开展执法,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深圳交警提示市民注意相关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并及时核对行驶证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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