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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清远高速公路全面实施非现场治超!
文章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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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零时起,清远市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全面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通过互联网手段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超限运输。所有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行经清远市内高速公路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都将面临处罚一超四罚

 

与此同时,清远市内高速公路将实行黑名单制,对一年内三次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行驶劝返,禁止进入全省境内高速路段,并暂停其运输资格证年审。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率


昨日,记者在全市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实施动员会议上获悉,即将实行的治超非现场执法是指利用科学技术装备和手段,即不停车称重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并于事后进行追查处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治超管理模式。

 

该系统取证手段和车辆违章电子警察类似,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介绍,应用该系统之后,实现了对道路的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监控,节约了路查工作的人力资源,路政执法人员即使不在路面检查,办公室内的电脑系统也会提示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中是否有超限货车经过,并对车辆的车牌、车型、载重等数据进行识别和记录。对超限较严重的车辆,路政人员可立即出动,在设卡路段拦下;对于情节较轻的,可通过车辆信息,通知车主限时到路政窗口接受处理。一改过去路政执法人员在路面上传统拦车检查的原始治超手段,有效降低了执法人员的劳动强度,执法效率将大大提高。

 

不接受处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清远市此次实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同一轴数中的最高限载标准执行,即二轴18,三轴27,四轴36,五轴43,六轴49吨。

 

车辆装载超过规定限值的,经收费站称重设备检测发现后,计重收费系统会自动报警并记录车型、车牌和载重等车辆信息,由收费员现场初步确认后在高速出口发放《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经调查取证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另外,各高速公路公司的计重收费系统还会自动将超限车辆的数据推送至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构成一超四罚的由系统自动推送给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罚,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加强综合惩戒。对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交通局表示,行驶时速为50公里的货车,超限超载率达到100%,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同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给高速公路道路和桥梁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30%,公路养护费用要增加200%

 

近年来,清远市交通运输行业呈现出高速公路里程大幅增加,市场行为主体数量井喷等新形势,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推进互联网+交通执法”,破解治超难题,提高交通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个有效途径。只有通过在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治超非现场执法,把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和出口非现场执法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从而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超限运输,有效破解国道不敢超、高速随便超,要超载上高速等治超难题。

 

名词解释一超四罚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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