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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揭露超载“治理”黑幕:一个神通广大的停车场负责人孙哥让执法的意义荡然无存!
文章来源:无线济南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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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货车超限超载危险程度不用多说,不仅对道路造成了损坏,而且在路上行驶还特别危险。很多大车被查到超载之后,要到指定的停车场进行卸货,称重合格之后才能继续上路,情节严重的还得面临扣分和罚款。


  但是在济南,有一个停车场,收完几千块的现金后,竟然可以“操作”大货车超载开走!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猫腻,为何一个停车场的人员能在监管人员眼皮底下瞒天过海?跟随记者的暗访镜头,看看“孙哥”是何方神圣!



  按说,超载被查处后,车主会找其他货车来把超载货分批拉走,比如载重量五十吨,实际载重一百五十吨,那就需要三辆车来拉走这些货物。


  但是,在咱们济南有个地方,却不这么干,人家有自己的一套潜规则。只要车主给停车场交了钱,不用卸货或者卸下的货物重量不达标,也能继续上路,一位过路的司机因为超载,给了停车场的人员6500元,竟然就拉着一百多吨货又上了路。




  令人不解的是,货车司机大多不乐意交这个钱,但是停车场里明明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又不敢举报。那么,这些人是如何瞒天过海,进行暗箱操作的呢?


  记者联系到一位曝料人,他说,那个停车场一天能扣几十辆车,放走2-3辆,得看情况,交警在就不敢放。


  据曝料人称,这位能放走超载车的人实际是停车场的负责人,被称为“孙哥”。那么,他到底有多大的本事,敢在监管部门眼皮底下放走超载的货车呢?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



  凌晨四点,国道220与国道105交叉口,子顺立交。这里,就是曝料人所说的停车场。夜幕之下,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有二十辆以上的货车停放在这里。


  按照曝料人所说,这些车即使是超载的状态,也能堂而皇之地开出停车场,钱到位就行。



  大货车超载的行为本就违法,这位孙哥为何还愿意铤而走险,帮助货车司机瞒天过海呢?



  记者和一位司机一起见到了孙哥,司机掏出了两把钞票放在了桌上,随后孙哥旁边坐着的一名女子接过钱数了一遍。那么,收了钱之后,他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呢?



  一辆车牌号尾号593的半挂车载重量大约49吨,此时正在过磅,旁边还有一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不一会过磅结束了,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司机没有出停车场,而是将车开了回去。因为距离太远,记者完全听不到他们之间的交流。那么,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根据现场录音能听出来,孙哥在告诉司机如何去做,就这样,在孙哥的指点之下,593货车卸下了一部分货物,过了地磅检测,退回停车场等候。直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深深的夜幕下,黑色交易又一次开始了,6500元的“套餐”,司机从孙哥那里购买了。



  四个小时之后,这辆超载货车顺利开出了停车场,可以看到,他的货物明显高出了车厢。


  随后,驶向了泰安方向。


  就这样,超载货车神不知鬼不觉地出了城。查到的时候是超载,处理完违章,再上路还是超载,停车场的这位神通广大的孙哥,经过一番操作,让执法的意义荡然无存!


  假如这名孙哥就如同曝料人所说,是停车场的负责人,那这些货车司机公然向他上缴好处费换取货物,这不是知法犯法吗?而且一次交6500元,他们拉的货物就这么贵重吗?


  然而经过记者了解,货物有的比较贵重,但大多数还是沙子石头这些普通货物,有司机告诉记者,这笔钱他们也不想交,实属无奈之举,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在停车场附近蹲守发现,很多货车是以货物超出车厢的状态开出了停车场,而且时间一般在凌晨3点以后到早晨7点之前。


  根据我国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由公路管理机构协助卸载、分装或者保管卸载货物的,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当事人仍不领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司机如果想要将超载货物卸货分流,也就需要交付一定费用,而这个费用一般由各地物价部门做统一规定。但一般来说,远比6500元少很多。






  按理说,货物是司机的,他们拥有对卸载货物的处置权利,即使是超载,卸下的货物也可以分流运走。但有司机表示,规定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只要来到这里,你想拉走超载的货,不可能。“别的车场都有票据,他这里就是上下嘴皮一碰,说多少钱就是多少,你要不交这钱,他就难为你,让你一遍遍的往出倒(货),咱也折腾不起。”所以,他们也只能上缴好处费,走旁门左道,继续超载上路。


  而且对于超载司机来说,超载本来就违法,要是举报这种收好处费就允许超载的行为,对自己也是相当不利。


  一名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能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如此要价呢?一段司机和这位孙哥的语音通话,又将事情的经过变得疑点重重。通话中,孙哥说:“主要问题在于交通上要钱要的多,一个班要2000。”




  “他们”是谁,为何一个班要价两千元?


  记者不是局内人,想一下子搞清楚也很难。


  货车超载,自然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其前后如何处理也有明文规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何到了某些停车场就变了味?谁来管管?


  货车超载,司机理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但这样的付出代价方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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