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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货车治超专项执法 违法未处理禁入高速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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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限、超载……这样的行为不仅危险,而且违法。对于这种不法行为,高速执法部门职责所系,必严厉打击。


  5日,记者从重庆市高速执法一支队的查处现场获悉:该支队半年来在辖区查获超限、超载行为2万余起。从今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路网收费站各入口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逾期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拦截治理。


  现场:


  专项行动前一晚,他缴纳了5次超限的5900元罚款


  4月4日晚10点,G50沪渝高速江北出口还是一派清明节返程高峰的景象。


  “滴滴,滴滴……”一阵报警声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也惊呆了一脸疲惫的货车司机程某。对车辆放行的杆没有抬起来,在准备驶出高速路之际,程某等来了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告诉他,他的拖挂货车已被纳入“黑名单”。为何?原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已有5次超限违法行为,需缴纳罚金5900元,逾期未处理。


  “我是听说这个事(超限未处理,禁入高速路)的,但我一个丘二,哪能料理这些事。”程某慌了神,立即给公司老板打电话。


  程某身上没有带足够的现金,考虑到时态紧急,“一会儿就无法进出高速路了”,公司老板给他转账,在执法大队人员的监督下,程某刷卡当场缴清了罚款。


  行动:


  今起展开专项行动


  程某处理违法行为的那一幕,正是5日起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的开始。4月5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路网收费站各入口正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逾期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拦截治理。


  高速执法部门定期向高速集团推送执法系统中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车牌名单,高速集团将其名单导入黑名单系统并下发至路网各收费车道。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货车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系统自动提示报警。


  随后,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将告知货车驾驶人有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违法记录,然后采用刷卡并滞留通行卡的方式,发放责令停驶通知书,将货车引导进入指定区域停靠后通知相应执法部门处理。


  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负责人介绍,他们还根据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适时派员驻守相关收费站,重点查处超限超载黑名单车辆,维护收费站通行秩序。


  在这里,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履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数据:


  半年查处超限超载违法2万余起,超限通行率、事故死亡率大降


  自2016年9月21日以来,重庆市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按照上级精神,持续开展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效果突出。


  治超行动以来,通过高速公路出口计重称重设备全面开展科技治超工作,至2017年3月31日共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2415件,其中非现场案件19060件,占整个查处案件总数的85%。


  据悉,高速集团在全市高速公路8个主线收费站入口安装了称重设备,并设置了违法超限车辆自动报警系统。 在车辆运输车治理方面全路网已基本杜绝“双排车”通行,“单排车”也严格按照62号令文件中对过渡期车辆装载标准的要求执行。


  在轴载超限违法货车通行方面,2016年9月21日前通行重庆市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平均一天11078 辆;到10月20日至11月20日通行重庆市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平均一天815 辆,比整治开始前下降了92%;到11月21日至2017年1月11日通行我市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平均一天188 辆,比整治开始前下降了98%,整治的效果明显。


  截至目前(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通行重庆市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平均一天165 辆,比整治开始前下降了98%,日均超限率1.2‰,超限货运车辆的通行频次降幅明显。


  涉及货运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有较大程度降低,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1月11日发生涉及货车死亡交通事故12起,死亡14人,货车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1.72%;


  2017年1月12日至3月12日,发生涉及货车死亡交通事故10起,死亡11人(2016年1月12日至3月12日发生涉及货车死亡交通事故18起,死亡19人),涉货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4.4%,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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