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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疲劳驾驶扣12分,只因服务区拥堵,太冤了!
文章来源:蓝海豚卡车之声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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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0日上午九点左右,山东滨州的危险品驾驶员刘南文在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危货物流中心停车休息,突然接到了湖南高速交警岳阳支队岳阳南大队的民警的电话。交警说“你昨天晚上在高速上行驶了,行驶超时。疲劳驾驶。你现在抓紧时间过来处理一下。”

  据刘师傅介绍,他当时十分疑惑,问怎么处理?交警说“你过来就知道了,拿着你的证件。你不来处理的话,你的车也走不出岳阳了,我们会对你进行布控。”

  司机没办法了,一听要布控车辆,赶紧前往交警队处理,到了交警大队,交警查验了刘师傅证件,只给他看了一张手机照片,问是不是刘师傅本人,刘师傅承认是自己,交警随即扣留了刘师傅证件。

  (刘师傅连线)

  随后民警称“根据监控显示,司机在4月19日的晚上6点38分开始上高速行驶的,在当晚11点40左右才下的高速。有“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拿出处理终端给刘师傅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疲劳驾驶的相关规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款之规定:即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依法处罚;

  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6分,罚200元;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罚200元。

  仅靠GPS来判定疲劳驾驶

  是否合理?

  刘师傅驾驶的正是危化品车辆,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可想而知,货车驾驶员被扣12分等于是直接降级,刘师傅觉得很委屈,向交警做出百般解释,交警根本不听。

  刘师傅称,在这期间经历了过了几个服务区,几次都想停车休息,但是因为是疫情期间,高速免费通行,私家车、货车等车辆特别多,服务区想进进不去,进去了都停不下。在路上开车的时候看到匝道上排满了车,而且他的车辆拉的是危化品,也不敢在路边停驶。所以他走到岳阳的云溪区服务站之后,才下去的,结果第二天交警才通知他超时行驶涉嫌疲劳驾驶。

  据了解,高速免费通行期间,服务区的大型车辆较多,某个时间段确实很难进去停车休息,所以说司机在主观上想进服务区休息,但客观原因导致超时驾驶。那么交警在“疲劳驾驶”的认定上只是单靠GPS行车系统来判定,是否合理?

  为此我们也联系当地高速交警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连线岳阳交警法制科工作人员)

  刘师傅对本次处罚的合理性

  产生以下疑问:

  一、刘师傅称自己在许广高速上行驶途中三次想进入服务区休息,但在路上看到进入服务区的匝道上排满了等候车辆,因为车上装载的是化工产品,刘师傅驾驶的车辆既进不了服务区,也不敢停车在应急车道休息,这是超时的客观原因,是刘师傅个人无法改变的现实情况。

  二、刘师傅的车辆配备两名驾驶员,都具备驾驶资格,造成“疲劳驾驶”非刘师傅主观所为,客观原因造成当时不具备更换司机的条件。

  三、交警既然可以监控到刘师傅涉嫌“疲劳驾驶”,为什么当时不现场给予制止,而非等到第二天再处罚,这是否有为了处罚而处罚的嫌疑?

  四、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不听取当事人的解释,且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的证据。也不理会当事人客观原因导致“疲劳驾驶”的缘由,是否存在盲目执法的嫌疑?

  疲劳驾驶到底该如何判定?

  引起“疲劳驾驶”的因素很多,驾驶员自身的身体条件,睡眠情况,操作技术,车辆状况,道路环境等都会引起“疲劳驾驶”。

  那么就此事,交警单方面的根据GPS行车系判定司机疲劳驾驶,是否合理?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客观因素造成的疲劳驾驶所受到的处罚呢?司机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减轻处罚?

  对于此事我们会持续关注。有不同观点的卡友,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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