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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公安部门出台暖心新举措 货运车辆解除限行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文章来源:亿运通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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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上午,济南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最新便民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服务群众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济南市公安局相继研究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六条措施》《济南交警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举措》,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医院、社区等区域允许路边临时停车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围绕路面交通疏导保畅、货运车辆限行解除、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灵活停车便民管理、车驾管业务办理等10个方面,济南推出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举措。

  其中,服务保障全天在线,设立复工复产应急交通保障服务电话66666122,24小时受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交通问题;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对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天通行,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对运送复工复产人员,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除涉酒、涉毒、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情形外,原则上“不扣、不罚”,以纠正教育为主;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运送复工复产人员,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实行快速应急处理。

  此外,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路边临时停放车辆是否会被抓拍等问题,交警部门也给出了权威解释——

  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市民群众居家防疫、小区封闭管理,以及已上班的单位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的实际情况,在全市100条禁停道路以外的次干道、支路、街巷,特别是医院、社区等刚性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允许机动车路边临时停放。但是放开并不等于不管理,而是辖区办事处、城管、交警要规范停放管理。临时停放的车辆不能妨碍道路正常通行;不得占用消防、急救、应急通道;应当顺向单侧停放;车辆驾驶人应在车内显著位置放置有效通信方式,以备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对于影响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的违法停车,依然会严格管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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