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特提·明电《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要求应急运输车辆持证全程免费通行。
应急运输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式样(附后)印制,并向应急运输车辆配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同时将有关信息抄送目的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收费站开通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
应急运输车辆返程空载的,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就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
主要内容如下:
及时受理和解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交通运输部在《通知》中向社会公开了全国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运输电话。
坚持“三不一优先”原则。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要求应急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提供《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对于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部将定期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后附:全国应急物资运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