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该钢企计量站的工作人员在称重时发现,一辆牌照号为川S***21的空载货车到地磅站去皮称重,但这辆车却不在当天进入厂区的名单上。工作人员发现情况有异立即报警。
接警后,通川警方随即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查获了这辆货车,并将该货车驾驶员陈某亮(男,37岁,达川区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陈某亮向民警交代了其伙同他人自2018年1月以来使用套牌“阴阳货车”盗取该钢企价值数百万废旧钢材的事实。
经查实,该案另一名主要嫌疑人员系达川区某废旧钢材堆场的股东贺某于(男,46岁,通川区人),民警随即将其抓获归案。
因案件性质恶劣,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工作组。
经过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自2018年1月起,在半年时间内,这伙嫌疑人向受害企业送货130余车,盗取废旧钢材1200多吨,涉案金额高达310余万元。
嫌疑人陈某亮长期作案得手,“思想松懈”,案发时换车称重,却忘记更换牌照被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
随后,专案组对涉案的废旧钢材堆场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货款都是该钢材堆场同受害企业进行结算,所盗取的赃款由钢材堆场分走四成,陈某亮、贺某于2人各分三成。
专案组进一步扩大战果,于今年2月份将其他涉案人员先后抓获归案。经持续开展追赃工作,截止目前,通川警方已为该受害企业追回赃款260余万元。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亮、贺某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