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又是个多事之秋,有多项政策将在9月1日开始实施,将影响到每一位卡友的生活!
河南:超载货车禁止上高速,违法收费站罚2000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1日审议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
1、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证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2、 执法单位可以在高速路口设卡,超载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3、 发现货车超载行为,要倒查源头单位、车主、装载企业,依法追求其责任;
4、 高速公路违规放行超载车辆,将没收全部通行费,并按照2000元/辆处以罚款。
往期回顾>>>超载货车上高速,收费站被罚188.6万!9月1日起,超载货车将无法上高速!
江苏:一超四罚,源头企业停业30天!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可以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
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往期回顾>>>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超四罚”!运输企业可停业30天!
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下列对象进行处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广东:全面供应国六柴油
7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
全省范围内仅向柴油车销售国VI车用柴油,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全国:货车全国通检,交运业务一证即办!
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
往期回顾>>>重磅!9月1日起车辆全国通检!18项业务“一证即办”!
“放管服”改革要求:
1、 货车纳入“全国通检”范围;
2、 驾驶证审核、申领免检标志等18项驾管业务凭身份证“一证即办”;
3、 所有交通业务,一个窗口全部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