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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调整!该省未检车可免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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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以下是与货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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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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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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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中涉及的包容免罚(车辆检测超期包容免罚“首次”违法的计算时间起点自省运政系统2023年9月11日的违法记录开始计算,之前的违法记录不再计算)、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事项于9月11日实施,省厅将在下步的制度文件修订中一并按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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