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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一大波货运政策要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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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货运行业将有一批政策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交通运输部持续优化调整通行保障措施,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工信部等部门推动建材行业、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等内容。此外,各省市发布的货运政策也将生效。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

国家政策

交通部:严禁“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

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本次发布会上,交通部强调,要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打通货运“堵点”,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保障菜农及货车司机的权益。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要求货车司机现场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以及滞留货车司机生活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将持续优化调整通行保障措施,加强督办转办力度,一事一协调解决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坚决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反弹。

公安部:年底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要求在年底前以片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划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三大片区,聚焦不同地区交通出行特点以及冬季物流运输繁忙、恶劣天气频发、农村出行隐患、疫情防控等方面交通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和6座以上小客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15部门联合印发重磅方案!打响3大标志性战役,货车是治理主角!

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其中,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持续提升铁路干线货运能力,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二是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和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汽车新能源化发展;三是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排放监管,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四是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五是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开展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将现行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制度,调整为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驶员负担。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依据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调整范畴,明确了对两类人员知识、能力及考核要求。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相对人。

一是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将从业资格考试由定期组织调整为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考试成绩公布时限和颁发资格证时限均由10日压减至5日,并要求计算机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推进考试更加快捷、灵活、便利。

二是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取得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之一,但因为4.5吨及以下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已取消,可能导致部分人员无法满足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准入条件。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补充规定从事4.5吨及以下普货运输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三是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推行证件电子化、管理信息化,推进管理数据共享,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效能。

(四)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根据国务院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降低对普货运输驾驶员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

工信部等四部门:推动建材行业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在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和二氧化碳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30年改造建设1000条绿色低碳生产线。推进绿色运输,打造绿色供应链,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物流运输加快建设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以及汽车运输量。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工信部等三部门:推动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

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选用绿色原辅料、技术、装备、物流,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有色金属产品。

地方政策

12月8日起实施!长沙货运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

近日,长沙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长沙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实施意见》从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4个部分。

一是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提出了长沙市本级及以下城管、环卫部门所使用垃圾清运车辆更换原则上采用新能源货车;鼓励渣土清运企业置换或购买新能源渣土车,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为新能源渣土车提供通行便利;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定的范围内试点推行新能源工程作业车等措施。

二是优化新能源货车路权。提出了依法依规放开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路权,有针对性地优化中、重型纯电动载货汽车禁行区域和时段等措施。

三是提升新能源货车市场竞争力。提出了鼓励新能源货车生产企业开发具有价格优势的竞争车型;鼓励新能源货车生产企业申报“市两型产品”;鼓励新能源货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加快突破核心技术,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措施。

四是完善新能源货车配套设施建设。提出了保证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与新能源货车使用相匹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优化充电桩、换电站建设的报装、供电服务流程等措施。

在《实施意见》里提及的“两型产品认定”,是长沙市为符合当地政府采购标准要求所设置的“门槛”。如果企业想要获得当地政府采购优惠待遇必须要先获得“两型产品认定”,获得认定后,再由长沙市财政局牵头、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将认定的两型产品纳入《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两型产品认定有效期一般为 2 年(以认定文件时间为准)。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列入两型产品目录的应重新申报。

据中国卡车信息网获悉,长沙市两型产品认定申报材料,统一在线通过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不需要任何纸质材料。

必须强调的是,网上提交两型产品申报材料必须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两型产品认定的产品,经核实后从《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剔除,取消其两型产品政府采购优惠待遇并予以公告,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两型产品认定申请。

上海: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

上海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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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针对国四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区通过实施激励和约束等政策、加大执法 力度、深入宣传动员等手段,综合施策加快本辖区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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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中地区积极推动国四柴油汽车的淘汰更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淘汰工作,关中地区积极推动国四柴油汽车的淘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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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始试行6米内中型货车与轻卡同等路权!

● 安徽省合肥、淮南、阜阳、黄山、六安(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县及叶集区城区)、临泉、颍上、界首、蚌埠、淄博、池州、聊城、太和、天长、定远、五和、铜陵等市县出台通告。表示:1、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限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2、皮卡车、轻型及以下货车不限行,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有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隧道、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 山东省淄博、聊城、临清、高唐发布通告。要求:1、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中午高峰期段(11:30-12:30),不再限制通行。

2、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再限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 湖北省荆门市:皮卡车、微型载货汽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不受限制。

● 山西省太原市:即日起,太原市区域通行的中型厢式载货车,等同于3月20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中有关“轻微型载货车”的通行管控政策。

● 河北省石家庄: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不细分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试点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 云南省: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

● 辽宁省阜新:全市范围内货车禁行路段中,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新能源货车,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每日9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7时允许通行。沈阳: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不细分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试点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 陕西省宝鸡:10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允许国五以上轻型货车(含皮卡车)、中型厢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和新能源货车在市区货车禁限区域通行(不含早晚高峰),允许总质量3吨(含)以下轻型货车24小时通行,不再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码)。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除外。

● 广西柳州:11月11日起,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参照轻型及以下货车实行网上备案,经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申报市区道路通行(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禁止通行),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因桥梁结构和承重问题除外。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不限行,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市区道路通行,通行路段及时段不受限制。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  惠州发布消息,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行权限,政策自12月5日起实施。

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限行车辆: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及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

(二)限行范围:惠城区与仲恺区分界线、惠新大道、三环西路、三环北路、三环东路、三环南路、金榜路、金凯大道合围以内区域限制上述车辆通行。

二、相关桥梁限行措施:江南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桥限高4米,并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以上区域、桥梁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四、受限制的货运、危运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市中心区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应持相关材料,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入城备案,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其他限行管理事宜按原有相关限行通告执行。

湖北这两处货车高速通行费用优惠超30%

日前,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消息,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2023年9月30日24时止,2类及以上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孝洪高速优惠33%,通行洪监高速优惠30%。

据悉,这是湖北省在全国联网收费后首次实行差异化收费,此次实行差异化收费的路段,为孝洪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孝感南段、仙桃段、洪湖段)、洪监高速,两条路段的里程分别为202公里、95公里,分别由湖北交投运营集团京珠、江汉运营公司管辖。

据测算,以六型货车为例,实施差异化收费后,通行孝洪高速、洪监高速可减费270元。通过差异化收费政策,还能给即将实施大规模改扩建的京港澳高速湖北段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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