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巨野县决定在城区内实施部分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瑞麟大道以南、麟台路以西、金港路及老327国道以北、麟泽路以东(以上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及规定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行。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二)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5时至23时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三)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和邮政快递、环卫作业等民生保障类车辆不受限行要求。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五)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限行。
本通告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以前的限行通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