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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一次罚10万元/车!这座城市的泥头车市场要“变天”!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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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市司法局官网上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修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条款,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单位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要求,强化泥头车运输安全管理力度。

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具体条件。据悉,道路运输行业历来有“多、小、散、弱”的特点,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盈利水平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往往也很少,不能满足国家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建筑废弃物运输(俗称泥头车运输)更是属于高危行业,历来事故多发。因此在此次条例修改中,深圳通过多年的实践,建议泥头车运输企业名下自有产权、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得低于四百吨。要求运输单位“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交通安全工作站”、“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设置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单位名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投影面积的两倍”。

泥头车运输历来有“多拉快跑”的传统,《条例》着力解决传统泥头车安全和环保的顽疾,降低车辆运营风险,要求“车辆应当统一采用四轴(及以下)型重型载货自卸车辆”,“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避免车辆违规严重超限超载运输。泥头车属于重型货车,车辆左右及尾部盲区较大,行人或者电动车进入车辆盲区后发生的亡人事故屡见不鲜。为帮助驾驶员掌握车辆相关盲区情况,降低事故率,《条例》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左右及尾部盲区监测功能”。

同时,车辆还应当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路线监测系统以及车辆举升或者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和车辆状态;具备车速限制功能、驾驶员身份认证功能、电子联单功能,安装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车载电子标签。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住房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务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对施工单位按每车次处以十万元罚款。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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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管理,提升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行业事故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初步审查,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2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lz@sf.sz.gov.cn

附件:1.关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

关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管理,提升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行业事故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初步审查,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修改的必要性

建筑废弃物道路运输(以下简称泥头车运输)因为其作业环境、车型特点、作业强度等原因,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行业,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泥头车运输安全管理力度,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能够有效降低行业事故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尽快依法出台相关管理政策,避免我市泥头车运输失管失控,应当及时修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条款,为行业管理提供法规依据。

二、修改的内容

(一)经研究修改第二十六条。

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第二十六条作两个方面的修改:一方面是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响应国家有关环保、新能源车推广号召和防治超载超限需要,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具体条件。具体如下:

1.单位条件

一是响应国家关于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政策指引,提高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运输单位拥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四百吨”。

道路运输行业历来有“多、小、散、弱”的特点,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盈利水平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往往也很少,不能满足国家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建筑废弃物运输(俗称泥头车运输)更是属于高危行业,历来事故多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为此,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要求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单位具备一定规模,既能推动行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也能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对此,《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单位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自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三百吨”的要求。深圳通过多年的实践,建议泥头车运输企业名下自有产权、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得低于四百吨。

二是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确保企业有能力做好车辆安全性能维护工作,要求运输单位“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设置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单位名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投影面积的两倍”。

泥头车由于作业环境、作业强度等原因,相比其他道路运输车辆,故障率更高、报废期更短(正常情况下,一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3-5年即报废)。因此,做好车辆性能维护工作对于降低事故率极为重要。运输单位应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若企业没有专用停车场,车辆不能集中、固定地点停放,运输单位对于车辆安全性能维护的工作必然难以按要求开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单位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从深圳历年来行业管理经验来看,企业拥有专用停车场,能够避免相关车辆乱停乱放,便于统一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考虑到泥头车以四轴车型为主,车辆所需转弯面积较大,参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拥有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投影面积的1.5倍的要求,建议泥头车企业应拥有不低于单位名下泥头车投影面积的两倍的停车场。此外,泥头车运输的运营特性决定,相关车辆主要在业务发生地营运,因此建议要求相关企业的停车场应设置在本市辖区范围内。

三是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要求运输单位“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交通安全工作站”。

交通安全工作站主要是在出车前对驾驶员实行仪容仪表、酒精、血压、有关行驶证件进行检查,在行驶过程中对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动态监控,收车后对车辆轮胎、灯光、制动转向系统等进行检查。通过严格人员和车辆管理,能够及时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车辆条件

一是解决传统泥头车安全和环保的顽疾,降低车辆运营风险,要求“车辆应当统一采用四轴(及以下)型重型载货自卸车辆”。

泥头车运输历来有“多拉快跑”的传统,其中五轴、六轴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尤为严重,特别是六轴“百吨王”运输车辆时有出现,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与四轴车相比,五轴、六轴车车身更长、盲区更多。此外,由于行业特性,泥头车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行驶,通行路段往往人车密集,极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基于上述原因,五轴、六轴车在满载或者超载的情况,存在较大的营运风险。限制五轴、六轴车在我市开展城市建筑废弃物道路运输业务,是降低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此外,考虑水务工程和建筑工地的装修垃圾等需要两轴车型等,要求采用“四轴(及以下)”车型。

二是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要求,规定“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提出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本次修改目的便是为后期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提供更充足的法律支撑,要求我市泥头车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是对国家要求的进一步明确。车辆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能够有效避免车辆违规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相关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运载建筑废弃物时,顶盖将无法闭合),也能避免余泥渣土等建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扬撒等污染路面环境、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

三是依托电子联单落实建筑废弃物全流程管控工作,要求“运输车辆应当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路线监测系统以及车辆举升或者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

为保护生态环境,杜绝建筑废弃物乱排乱放,省固体废物整治提出“每一吨固体废物都有处置痕迹”的工作要求。我市依托电子联单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全流程管控。目前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数据主要依靠车辆GPS、空重载、密闭、举升等数据而产生。因此建议要求运输车辆应当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路线监测系统以及车辆举升或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

四是落实广东省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全面推广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规定“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和车辆状态”。

按照省工作部署,重型货车均应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驾驶员的实时监控。泥头车属于重型货车范畴,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能及时发现、纠正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是帮助驾驶员掌握车辆相关盲区情况,降低事故率,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左右及尾部盲区监测功能”。

泥头车属于重型货车,车辆左右及尾部盲区较大,行人或者电动车进入车辆盲区后发生的亡人事故屡见不鲜。要求泥头车具备左右及尾部盲区监测功能,能够有效降低因车辆盲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六是解决泥头车严重超速问题,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车速限制功能、驾驶员身份认证功能、电子联单功能”。

受利益驱动,泥头车“多拉快跑”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泥头车载荷大,在高速行驶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极为严重。要求泥头车具备车速限制功能,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泥头车最高限制,能够减少因车辆严重超速带来的交通事故。同时,通过对涉及泥头车运输亡人事故的分析,发现经常出现企业安排未按要求完成入职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或不具备泥头车运营资质要求的人员从事泥头车运输业务,要求车辆具备驾驶员身份认证功能,可以为后期强化对车辆驾驶人员管理提供支撑。电子联单则是我市落实建筑废弃物全流程管控的重要手段。

七是提高建设工地车牌识别率,堵塞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漏洞,要求“车辆应当安装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车载电子标签”。

我市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依靠车辆GPS、车牌识别设备识别的车牌信息等数据而产生。但当前建设工地车牌识别率较低。ETC车载电子标签信息采集设备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在场地狭小、不停车等条件下准确识别到车牌信息,有效提高电子联单准确性。因此,结合我省ETC推广工作,在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的情况下,要求运输车辆安装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车载电子标签,有利于整个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

八是落实国家“碳达峰”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求,规定“运输车辆符合市政府有关环保性能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

按照国家“碳达峰”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求,我市一直在泥头车领域推动车辆新能源化,相关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持续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国家环保有关要求,建议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市政府有关环保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

(二)经研究修改第三十二条。

鉴于装修垃圾运输车辆条件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泥头车)条件不尽一致,两者的管理方式、监管环节和主管部门也不相同,而且车辆管理只是装修垃圾管理的一小部分,考虑我市正在制定《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并已列入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保持装修垃圾管理的系统性和灵活性,法规仅作授权性规定,解决《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法规依据问题,具体的管理制度,包括对企业和车辆的要求、条件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另作系统性规定。

特此说明。

附件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不能现场利用的建筑废弃物,施工单位应当交由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及车辆运至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所处置。

运输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四百吨;

(二)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设置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单位名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投影面积的两倍;

(三)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交通安全工作站。

运输车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车辆应当统一采用四轴(及以下)型重型载货自卸车辆;

(二)车辆应当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

(三)车辆应当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路线监测系统以及车辆举升或者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

(四)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和车辆状态;

(五)车辆应当具备左右及尾部盲区监测功能;

(六)车辆应当具备车速限制功能、驾驶员身份认证功能、电子联单功能;

(七)车辆应当安装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车载电子标签;

(八)车辆符合市政府有关环保性能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住房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务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对施工单位按每车次处以十万元罚款。

建筑废弃物的运输还应当遵守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时,应当将装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并交由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及车辆运至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所。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具体条件以及违反本条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处罚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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