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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东莞交警部门对大城区及主要干道实施新交通管制!将加强货车“闯禁”执法
文章来源:东莞交警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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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正式宣布东莞将于8月25日执行新的货车限行措施,缓冲期一个月,9月25日开始正式执法,对闯禁行的驾驶员予以3分200块的处罚。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缓解主要干线道路交通拥堵,根据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我市大城区及主要干道部分路段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新旧管制措施的区别

此次调整交通管制措施结合了我市空气质量控制要求,在2019年1月1日执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上增加了以下内容:一是在空气核心控制区范围内,新增对重型货车每天7:00-9:00、16:00-20:00的限行;二是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车辆的政策,放开对新能源车辆的限行。

绕行建议

新的限行措施属于区域限行,其边界道路不在限行范围,限行区周边建议通过限行边界道路绕行。

南北走向的过境车辆建议绕行沿江高速、京港澳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以及从莞深高速;东西走向的过境车辆可选择广龙高速、莞佛高速、广园快速路以及济广高速绕行。

设置缓冲期

本次调整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为让广大货车司机更好适应新的限行措施,交警部门设置了1个月的执法缓冲期,对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原则上先依法予以教育警告2020年9月25日0时起正式执法,对于违反相关禁行管制的,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发放通行证及发放规则

(一)以限制过境车辆进入,劝导境内车辆错峰通行作为主要核发原则。即:因目的地、始发地、作业地在限行区域内或无其他道路绕行,且必须在限行时段通行的,可申办《东莞市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因过境、减少绕行路程等原因,目的地与始发地均不在限行区域内或可在非限行时间通行的,不予受理。

(二)需在限行区域内进行运输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行证核发部门(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申领《东莞市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书(申请人应如反映出申请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申请事由、载运货物、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车辆号牌、车辆类型等信息);

2、申请通行车辆的彩色相片(分别从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摄。车辆相片应能反映出近一个月所拍摄的);

3、需要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证明材料(如运输合同、政府批文等);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申请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申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还需提供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车辆为槽、罐式载货结构的,需提供有效的《常压罐体运输车罐体检验报告》。

(三)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行证的核发工作。审核不通过或限制核发数量的,将告知不予核发或限制核发数量的原因。

加强执法,严抓货车闯“禁区”

为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确保货车按要求执行管制规则、安全有序通行,东莞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针对货车闯“禁区”的执法行动。在禁行时间段、禁行区域部署警力,通过设卡、铁骑巡逻等形式,结合电子警察抓拍,全方位开展针对货车闯“禁区”违法的查处行动,同时将加大对全市各管制路段周边的巡逻管控,发现有可能闯“禁区”的货车,提前进行劝导驶离禁区路段。

请广大货车驾驶员注意以上相关新管制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避免被罚。

附:限行通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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