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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严打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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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到2022年要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山东:3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

6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发布会,并介绍了重点工作措施: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定期将辖区查处的“百吨王”货车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源头监管。深入推进严打非法“带路”“带车”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非法“带路”违法行为和“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严管重点车辆隐患。建立重点车辆登记信息通报机制,公安机关每月梳理辖区“两客”、非营运及“营转非”大客车登记信息,协助排查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信息,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提请党委政府、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建立货车非法改装整治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环节发现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确保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曝光行动,宣传引导社会群众关注安全生产、防范交通事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切实提升重点人群交通安全意识。

河南:严打擅自改装等不合规道路运输车辆

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强化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

《通知》指出,要加强管理,扎实做好车辆实车核查工作。道路运输车辆实车核查工作业务性强、责任重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实车核查工作的,应按照要求规范完善委托手续,加强对其委托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核查的,应及时终止委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核查单位要选用业务强、素质高、作风硬的人员承担实车核查相关工作,加强核查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人员管理,加强实车核查工作监督。严禁未受委托的单位,私自开展实车核查工作。

严格把关,规范完善新车入户的手续流程。除对已经取得运营手续的在用客货车辆,因所有权转移、转籍、经营期延续等需要重新核发营运手续的,不需要对其进行达标核查外,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货车辆均应进行达标实车核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规范新车入户流程、完善新车入户手续,按照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并将《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客货)纳入车辆管理档案,严禁向未核查或核查结论为不符合的车辆,违规配发道路运输证。

同时,进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严查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严查实车核查后私自拆卸车辆的主、被动安全设施设备。

广东:严查货车非法改装

一、严格遵章守法经营:在2020年7月31日前,对已改装的车辆要自觉恢复原状,未按规定备案的维修经营业户要到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

二、严禁违法货车入场: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觉拒绝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货车入场。对不配合开展货运乱象整治工作的工程项目,将通报属地政府督促整改。

三、严查货车非法改装:公安部门发现货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型参数不一致的,一律按非法改装处理,并追溯非法改装源头,将有关情况通报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四、加强维修行业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发现机动车维修业户无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不符合机动车维修业务标准、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违反环保、消防有关规定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货车年检把关: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重点查验货车加高护栏、加厚挡板和改造大梁、车斗、车轴、轮胎及刹车系统等违法行为。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货车,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予以重点审核。

六、加强货运业户监管:道路货运业户所属货运车辆涉嫌非法改装行为的,纳入其诚信评价。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关措施,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七、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从2020年8月1日起,在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辖区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对货运装载源头、工程建设项目周边路段、国省道干线公路、城市快线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的执法巡查力度,严查货运源头企业为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机动车维修业户无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

佛山:全市排查3轴及以上货车非法改装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决定从6月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内容开展:

一、对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问题整治;

二、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问题整治;

三、对货车非法改装问题整治;

四、对黑加油点非法贩油问题整治。

甘肃:多部门合力排查不合规营运车辆

近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部署做好营运不合规车辆排查及退出工作。

甘肃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使用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对不合规营运车辆进行排查和退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还未退出运输市场的,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的车辆都不得继续运营;私自改变罐体内部结构、外部轮廓尺寸结构,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等,也要退出市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在组织辖区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运输场站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车辆检验、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厢式专用车、中置轴汽车列车、轻量化挂车等运输工具;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运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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