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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12月1日起,超重货车禁入高速!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还可以上!
文章来源:牡丹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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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对菏泽市治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从2019年12月1日8时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今年10月,无锡桥面侧翻事故备受社会关注。据悉,该事故是因一台严重超载的货车在桥上行驶,直接导致桥梁垮塌,由此引发对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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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的通告》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11月29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对菏泽市治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强调从12月1日8时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据悉,货运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不得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对于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显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将被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维护称重检测工作秩序,对不听劝阻或扰乱检测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的,由菏泽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同时,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菏泽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就近引导其至超限检测站(点),或者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场所,督促其接受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劝返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菏泽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禁止货运车辆驶入实施货车管控措施的收费站,擅自驶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根据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自12月1日起,牡丹区、定陶区、曹县、鄄城县、郓城县、东明县等21处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置称重检测设施,且各时间段均有交通执法人员值班。

  按规定,暂时允许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驶入高速公路,3轴货车总质量最高不得超过25吨,6轴货车总质量最高不得超过49吨,详细认定标准在各高速入口处均有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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