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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浙江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 这些车辆禁入高速公路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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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开始,浙江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届时,已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如果不按时接受处罚进行整改,就会被引导和劝返。

  哪些车会被纳入“违法失信清单”?遇到哪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出申诉?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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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种车辆列入“违法失信清单”?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产生计重收费数据被判定为“超限超载”,该车辆即被列入“违法失信清单”。

  在清单上的车辆将被加强监测和检查,在驶入浙江省高速公路前,将被引导至附近超限运输检测站(点)进行精检。未处理的违法失信车辆会被引导和劝返。

  非现场执法信息数据如何判定?

  目前,浙江全省已经建设完成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实现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计重数据的互联互通。

  浙江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定期统一归集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数据,对非现场执法信息数据进行“违法判定”,并将判定结果下发各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在当地交通外网或政务服务网对相关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生成“违法失信清单”。

  如何从“违法失信清单”中移除?

  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车辆,到指定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后,平台数据交换更新,车辆相关信息即从“违法失信清单”中移除,车辆可以正常通行高速公路。

  同时,为加强“最多跑一次”和便民服务,浙江省将推进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异地处罚。

  存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浙江全省各市高速公路治超执法任一处罚窗口就近实现“一站式处理”。

  另外,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决定书上还将附上财政支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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