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推进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将集中专项整治重型货运挂车。
1、本省车辆注销运输证,外省车辆禁止装货
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与比对,凡是:
车辆登记发生转移,
未重新办理经营许可的;
逾期不进行年度审验的;
在经营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查实具有严重超载行为的,
本省车辆一律予以公布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许可,涉及外省籍车辆的, 通报所有货运源头单位,限制或禁止装载,并抄告和会商车籍地, 建议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许可。
加强对挂车所有人、经营人管理, “百日行动”期间,集中开展对挂车经营人、所有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至少覆盖一次。
2、严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
完善对外省籍异地从业人员的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注销从业资格并予以及时公布。
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行为管理,严格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结合《道路运输(企业) 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采取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驾驶员依法进行行业限制或禁止录用;对录用“黑名单”内从业人员的企业,实施限制新增业务惩戒等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促进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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