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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5000!扣车+拘留!轿运车大整治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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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将严查不符合规定的轿运车。



  一、车辆外廓尺寸


  “平头铰接列车全长17100mm,货箱长13750mm、宽2550mm、高4000mm;长头铰接列车全长18100mm,货箱长13750mm、宽2550mm、高4000mm;中置轴车辆运输车列车全长22000mm,宽2550mm、高4000mm”是GB1589-2016中对于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限值,符合以上限值则认定为标准的车辆运输车。


  超出以上认定限值的车辆运输车,则被认定为不合规。此次治理工作,将主要围绕这些车辆运输车展开。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此次检查治理,将对装载14位以及以上的轿运车重点检查,实行“五必查”措施:


  一查车辆是否在交通运输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治查询系统”中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是否在有效期或与注册登记信息相符;


  二查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是否合法有效;


  三查车辆是否安装有效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四查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具等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五查车辆装载情况。并将检查的情况录入集成指挥平台“检查登记模块”数据库。



  三、用足用好法律手段


  1、不符合“过渡期”政策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2、车辆运输车违反《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装载要求的,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处理,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3、车辆运输车车架号与行驶证不一致的,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并处5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4、对于拼装的车辆运输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轿运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通知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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