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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蔬菜秧苗纳入绿色通道,交通部回应称不具备条件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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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目前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共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活的畜禽等5个大类、24个分类、146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该目录是按照国家“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在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慎重制定的,满足了群众基本生活的正常需要。



  您提出的将蔬菜秧苗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建议,从收费公路当前严重收不抵支的实际情况看,尚不具备条件。截至2015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44万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9488.5亿元,债务余额为44493.7亿元。2015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097.8亿元,支出总额为7285.1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3497.9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251.9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3187.3亿元。在补偿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扩大减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债务规模,影响收费公路债务的正常偿还。



  目前,我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体现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待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突破后,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收费公路减免政策补偿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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