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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启专项整治“低速高排”车辆整治 9月15日前完成车辆淘汰
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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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确保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效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关中六市二区开展以低速高排放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为期3个月。


陕西开展以低速高排放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


  六市二区建成区全面禁止低速高排车辆


  从6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交通运输、工信、工商等部门,加大治理进程,确保短期内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韩城、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等关中六市二区的主要建城区无低速高排放车辆通行,全面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冒黑烟车辆和环保不达标等高排放车辆通行。


  按照要求,各地将力争在城市主要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销售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对在册登记的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逐一摸排,并上门入户告知和劝阻。相关部门将在通行道路路口高密度设置管控检查点,在夜间21时至24时会严查低速高排放车辆在管制区域内违法通行行为。


  相关部门还会集中开展路查行动,重点查扣餐饮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地段周边通行的低速高排放车辆。同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积极组织运力,及时转运查扣货物。


  先禁行再查扣后更新淘汰 9月15日前完成车辆更新


  各市区将按照先禁行、再查扣、后更新淘汰的工作步骤,将本行政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全面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货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对仍违反通行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无牌车辆要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于查扣的高排放车辆,相关部门将主动协调当地政府,采取淘汰补贴或政府购买等政策性补偿方式,予以集中销毁。


  西安市要按照《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更新淘汰任务,文件要求其它市区要加快工作推动,在9月15日前完成车辆更新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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