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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天津港没有发汽运煤车辆通行证!6月起没通行证天津外环线内大货车禁行!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本站整理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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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一张天津市公安局发布的载运煤炭车辆专用的通行证流传于圈内。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众人议论,难道有这么一张通行证,就能像往常一样出入天津港运煤了吗?


  经中国卡车信息网记者查阅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汽运煤炭车辆管理的通告》得知,天津市公安局给载运煤炭车辆下发的专用通行证针对的应该是在天津内运输煤炭车辆,而非可以再进出天津港拉煤的通行证。



  根据下发的通告称,自2017年6月1日起,除持有通行证以外,全天禁止天津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运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园林绿化、环卫清扫、道路养护等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经相关部门认定确需进入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且符合天津尾气排放相关标准的,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区域行驶,不准驶入区域内设有载货汽车禁行标志的道路(通行证上特别注明的除外)。汽运煤炭车辆必须遵守天津载货汽车限行规定及载货汽车禁行标志。载运的煤炭须符合商品煤炭质量标准,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天津环境保护要求。



  天津市交管部门表示,白天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证申领方式不变,但车辆须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新增夜间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证,按需申领,但须由相关主管部门确认需求,同时还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具体申领办法和标准将陆续出台。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加强我市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汽运煤炭车辆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1日起,除持有通行证以外,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


  二、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运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园林绿化、环卫清扫、道路养护等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经相关部门认定确需进入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且符合我市尾气排放相关标准的,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区域行驶,不准驶入区域内设有载货汽车禁行标志的道路(通行证上特别注明的除外)。


  三、汽运煤炭车辆必须遵守本市载货汽车限行规定及载货汽车禁行标志。载运的煤炭须符合商品煤炭质量标准,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


  本市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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