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管部门表示,从5月1日起,在天津市内高速公路上,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最高行驶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据悉,天津将对超速车辆按照超速百分比予以相应处罚。超速行驶未达到20%的,记6分;超速行驶20%以上的,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天津将持续开展降速行动。天津将在各条高速公路沿线进行移动测速,陆续增设测速电子警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测速。
另外,禁长时间占用一车道。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允许长时间占用一车道行驶。对持续占用一车道行驶的,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