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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呼吁推行集装箱双挂车试点运行
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网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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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节能环保的新型运输工具和方式合法、合规地‘上路’。”1月27日,在政治协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方怀瑾呼吁,在特定区域开展集装箱双挂车运行试验,积极推动新标准适用现行交通法规。

  方怀瑾解释说,所谓集装箱双挂车是指由牵引车、半挂车连接专用特种 小牵引车(过渡小车)再接半挂车组成的一种集装箱公路运输车辆。

  在澳大利亚和欧美国家,集装箱双挂车甚至多挂车,使用较广,这种“公路列车”通常由一个巨大的车头,拖挂至少两节类似于集装箱的车厢,最多达6节。目前,国内已生产的集装箱运输双挂车总长29.76米,宽2.5米,牵引车驱动形式为6×4、功率380马力,或牵引车驱动形式为4×2、功率340马力的集装箱牵引车,第一节半挂车为40’三轴集装箱半挂车,后一节半挂车为40’二轴集装箱半挂车,中间由一节二轴专用特种小牵引车连接。

  然而,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与技术标准禁止双挂车、多挂车的运行。目前,国家标准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规定货运带挂机动车的外廓尺寸为:半挂车总长限13米,牵引车加半挂车限16.5米;全挂车总长8米,货车加全挂车总长限20米。按此标准,双挂(多挂)车长度超限,无法上牌办证,不得上路行驶。

  方怀瑾介绍说,机动车道路运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通过技术和运营模式的创新实现节能减排,是污染治理的根本途径之一。

  在2012年2月至2015年底期间,上海市有企业对集装箱双挂车进行试验。对比试验表明,使用双挂车运输效率比单挂车提高60%,降低能源消27.3%。这是一种效率高、能耗低、安全有保障的新型运输工具,具有极大的使用、推广价值。

  同时,由于试验用双挂车辆按照国际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区域相对单一, 各方面安全管理到位,故两年多来未发生车辆技术事故或交通事故。

  方怀瑾建议,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提出修订集装箱货运双挂车国家技术标准的可行方案,研究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在特定区域(如联通芦潮港和小洋山港区的东海大桥区域)继续开展运行试验,积极推动新标准适用现行交通法规,让节能环保的新型运输工具和方式合法、合规地“上路”。

(值班编辑: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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