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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查治超事倍功半 发散思维从源头抓起
文章来源: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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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后患无穷,不仅严重损害交通基础设施,大大缩短道路和桥梁的使用寿命,而且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时惯性大,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有所降低,容易出现制动不灵或不及时等情况,影响交通环境中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安全。因此,在交通运输业十分繁忙的当下,治理超限超载几乎成了不少地方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这次海宁市组织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可谓政府重视,组织严密,措施有力。6日凌晨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短短几个小时就查获12辆百吨级别的超限超载货车,而且自10月10日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处理超限超载车辆88辆,称得上战果颇丰,形势喜人。但是,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若想仅靠一个“百日攻坚”行动就终结超限超载现象,恐怕很难实现。

  超限超载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全国各地都存在。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各地治理超限超载大大小小的行动不少,效果却并不理想。更多的时候,管理部门和货运车主都是在“斗智斗勇”,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猫鼠游戏”。虽然在治理阶段超限超载现象或许有所收敛,但行动过后很容易反弹或回潮。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在治理超限超载现象时,眼睛只盯在超限超载车辆上,视野还不够开阔。

  从根本上说,车辆超限超载是为了获取最大化利益,而这种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当然应该进行严厉查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货运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情况下,如果车主不超限超载一样有利可图、有钱可赚,那么还有谁愿意昼伏夜出并冒着可能被查处的风险去超限超载运输,与管理者上演“魔”“道”对抗的游戏呢?

  如果理性地去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超限超载其实是车辆生产厂家对车辆“大吨小标”、由税费导致的车辆货运成本居高不下、行业竞争激烈、车主利欲熏心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治理超限超载一定要有外向思维,要采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车辆出厂标准、优化政策降低车辆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路查治超这一招。否则,治理超限超载只能是一场劳神费力而事倍功半的持久战。

(值班编辑: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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